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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November 1, 2013

(無)拘(無)束



做大夜班,有時候會讓人覺得好像時間都被我睡光了。就好像我活在一個和這個世界重疊的異次元宇宙。別人白天工作,慢慢地建築未來的人生,好的壞的都一樣,夜行如我,日子卻是一扎眼就過了,做著無感的工作,把自己沈溺在電影、小說、國外政治、音樂和有的沒有的裡面,心卻不在生存中的現世。

我早上七點下班,中午的時候睡覺,晚上八點起床,九點半出門上班。社交生活幾乎是零,這其實還好,這隔閡和距離一開始就有想到了,也很適應。不過,每天都會被自己敏感的神經嚇醒,以為自己睡到太陽下山,錯過了什麼重要的大事,其實,一天都還沒開始,這樣的日子還真是會讓人神經衰弱。

事實是,身體也有自己的記憶,生理時鐘還是停留在日出而作,日落而休的習慣。

這幾個月下來,我變成了一個毒蟲的樣子,水腫的眼袋加上黑眼圈,看起來好像重度近視,皮膚蒼白鬆弛,像是營養不良,看起來總是一副無神的樣子。比較不容易對事情滿懷期待,常因為交通、白天太亮和人的事情在不爽。

總之,時間“咻”一下就過去了。一開始其實是自己自願大夜班的,因為皮在癢,又想出去流浪了,希望這一次可以待個好幾年。元旦出發的飛機,第一站是澳洲的墨爾本。所以當然想多存點錢,特別是出發的時間現在也一步一步地逼近。

退伍之後,我在紐約待了三個月。我還記得在紐約的第一個晚上,我還在想,這樣幾乎放棄一切地出走,我會不會犯了這人生最大的錯啊?常常會有這樣的感覺。

去紐約到底是好是壞其實很難說。因為到頭來,收益和投注該怎麼計算才對?我的確是花了好幾年來的一大塊儲蓄,結果和回收也不是實質的金錢,不過每次有人問我去紐約到底值不值得,想都不用想,答案都是肯定的。這感覺起來好像只是嘴硬,因為說真的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,不過,我很確定,因為我從來不覺得任何一毛錢是虛擲的。

雖然對我這奇怪又不容易對他人解釋的腦袋而言,去紐約是我這輩子最好的投資,我卻沒有因此成為凡是總是積極面對的人。我還是很懷疑自己的直覺和判斷,不清不楚的未來還是讓我很不安,這好累,因為我總是不知道做的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。

而且,這次不一樣的地方在(也因此常在焦慮),我已經不是二十六歲的年輕人了,眼看也快三十了,還要重新開始四海為家的生活,特別是在傳統人生價值的華人社會中,更是看不到任何支持的哲學。

不過,不就是我自己決定不要隨波逐流,要做自己的嗎?那幹嗎在這邊囉哩囉唆的咧?

知道和實際去做是兩回事,所以,我現在,就是在合理的範圍內,儘可能地切斷自己,希望新年一到,一旦踏上旅程,一切從零開始,也能夠重新由新的角度看事情,不再覺得被困住和排斥。

在紐約醒來的第一天,感覺好像是一個全新的人生。從上西區公寓的小窗子看出去,暗巷裡都是垃圾和紙屑,不過天空卻是出奇地晴朗,是一種讓人無法置信的湛藍。我那時有一種希望無窮的感覺,沒有羈絆,只有我自己可以決定自己的角色,如果我想寫作,我可以用自己的風格去寫,如果我想做個藝術家,我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,而且我覺得充滿了生命力,思慮更清楚,感官更敏銳,視野也變得強烈,整個人好像充滿了電一樣。

回到台灣這年以來,這些感覺已經淡化成了看似幻影的記憶,或許還因為已經感覺不到了,甚至還更美化它原本的影響,我只希望還能再像那樣,無拘無束。


Tuesday, September 3, 2013

阿莫多瓦Pedro Almodóvar 的<愛慾情狂>和<慾望法則>

我曾經和一個人討論美國作家John Irving,他說文學及庸俗只有一線之隔,而<蓋普眼裡的世界>就只差那一線就會淪落俗套。我不是很同意,也沒有很想給它平反的機會。不過就讓我借他的詞來用,因為每次看阿莫多瓦的電影,都會覺得真的就只有一線之隔。

阿莫多瓦從來不會讓人失望,極具娛樂性的電影,帶著一點早期好萊塢的風格,但是同時又有自己的獨特性,挑逗觀眾觀影習慣演繹,結局總是有一分灑脫。雖然他的片從來就不無聊,把觀眾逗得哄堂大笑,不過雖然介於那一線之隔,卻從不模糊,永遠都無須質疑的好電影。雖然台灣還看不到 I’m So Excited,不過現在有個小型的阿莫多瓦回顧展,可以看他早期的作品解癮。

請看前景娛樂痞客幫



<愛慾情狂> “Kika”在1993年上映,由Verónica Forqué 飾演劇中年輕的彩妝師,整個故事也從她回憶以前一段介於一個攝影師和他的繼父間,複雜的亂倫之戀開始。雖然電影的核心在強調女性的性徵,不過同時從感官和精神層面,以一種細緻且脆弱的角度聚光執著和慾望的話題。

<愛慾情狂>的imdb網頁



“人受誘惑而墜落
因而,必得恩澤。” -John Milton<失樂園>

希望這是個恰當的引述。就和<破碎的擁抱>"Los abrazos rotos”會讓我想起<愛慾情狂>一樣(或許因為這就是阿莫多瓦的風格),我覺得他的其他電影也有一些看似從<慾望法則>"La ley del deseo”汲取及衍生的元素。不過,這部1987年上映的電影,可不是一系列沒完沒了拍續集的首部曲,他的每部電影都是經典原始之作。雖然劇情實在是太扯了,不過他也有可能就是在探討你我也會經歷的,對愛情的失落,女人纖細,不過堅強,男人脆弱,但是頹靡。這部電影還有一點Hitchcock的味道。

<慾望法則>的imbd網頁

Saturday, August 31, 2013

Matthew McIntosh 的《Well》



這本書乍看之下,好像只是一本有趣的短篇小說集,但是整體來說,這本書營造出一種關於城市、關於角落和關於倦怠的映像,繞著不容易著墨,甚至不容易感受的情緒感受打轉:挫敗、失落、憤怒和延綿的執好。這本書沒有情節鋪陳,沒有精彩高潮,不複雜也不驚世駭俗。但是字裡行間常見不可言喻、潛沈但卻生動的真實,吸引我,也讓我覺得被瞭解,感覺好像翻過下一頁,就會看見我自己。很多閱讀時的感受仍然持續著,短暫且悄悄地影響我。這本書感覺好像只是串陳著書裡角色們不經心的獨白(作者也沒有交代他們彼此的關係),但是這其實是一個巧妙的聚作,聚集了對人心的觀察,然後掙扎著去瞭解和接受關於生命的苦痛。當然,痛苦是無法拆解詳陳的,所以,只好用文藝帶點詩意的筆觸,留白。不過,這不就是所有悲劇和傑作的根源嗎?

Official website

Monday, June 10, 2013

日出 06/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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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沒有特別熬夜,反正已經在上大夜班了,所以也只是消遣,橫豎也睡不著。

我大概凌晨四點開始錄的,錄到五點三十太陽出來,我還蠻幸運的,那天天氣很好。

我前幾天有先試錄過,不過不小心選到預設的選項,結果什麼都是藍色的。

我把貓咪送給別人了。現在還是有保持連絡,偶爾也會去看他,一切都很順利,我覺得他會得到很好的照顧,這也是我唯一的希望。不過現在回家,再也沒有人在門口等著,有時候感覺像是家裡已經逐漸冷淡中,再過不久,就待不下去了,就連蚊子好像都不見了,我其實,已經準備在離開了。

我盡量避免談論離開的計畫,我想很多人大概無法理解為什麼這需要花我這麼多時間。這不是單單出門的問題,對我而言,這一出門,就沒有回來的理由了,所以妥適的完結是必要的。我離開,是因為這裡已經沒有什麼好等待的了,我必須確定我沒有遺漏任何一件事、任何人,即便是最微小的可能性。

不過也沒有一定要解釋清楚,反正,要跟已經有預設情境的人溝通我真正的想法,本來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。人們總有我有所不及的期盼,而我除了獨一自我的版本外,根本什麼也不是,試著去凸顯之間的差異只會更加扭曲它而已。

所以我想,有的時候,你只能承認反正也沒差了。不過,好天氣,這也並不一定是個壞事。

音樂是The Shins的專輯Wincing the Night Away中的Sleeping Lessons。


Saturday, February 23, 2013

淹水記

家裡昨天不知道是白天什麼時候淹水的,到現在,原因仍然不明。抓漏的來看了,也不知道為什麼,然後開口要了五百塊的工錢。感覺起來,是個非常適合收起行囊,打包離開的時機。畢竟,的確也在這過了一些空虛的日子,空虛,寂寞又有點沒有尊嚴的日子,是該重新開始了。不過,重新開始去哪呢?怎麼重新開始,後來又是如何呢?不用多久,我就會開始思考真的要走要帶什麼東西,貓咪又該怎麼辦,然後到最後,還是會說服自己還是留下來好了,讓一切都維持現狀。這也是為什麼我現在還在這裡,水來了,水退了,總覺得不會再發生,只不過這一次,淹得是貨真價實的水,不過像是個奇怪的夢倒是真的。


有人告訴我, 要忘記自我,要潛沉,有些感覺要關閉起來才能真正消化,只不過現在,我真的,真的,真的好想被聽見。

但是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,所以,我放了LambWhat sound,家裡一團亂,音樂聽起來也不一樣了。


Tuesday, January 8, 2013

刺客紋身紅階刺青


我不是什麼刺青狂。我也不知道什麼才算是刺青狂。但是在有了第一個刺青之後沒多久,我發現這是一個幫助我面對自己的方式,面對那些一直說服自己不存在的部份,零碎的過去,未來的可能性,還有一些一直都存在的。

一開始,我只想在前臂刺個中小型的圖案,必要的時候可以用袖子遮起來。我挑紅色的顏色因為我喜歡,再來也是覺得紅色墨水沈澱可能跟自己的膚色比較搭配。我選牡丹花因為他是帝王的花,再來也是因為喜歡他因為不在寒冬為武則天開花而被流放的故事。

第二天早上,我有點像是嚇醒,突然之間發現沒有回頭路了。

後面就有點沒完沒了了,我回去加了一朵,又加了一朵,又加了一朵,現在總共有七朵紅牡丹,而且我還想要更多。我現在計畫要把手臂都刺滿,但是刺青其實很花錢的,我必須要有點耐心。

我大概不是個很好的顧客。刺青師沒有什麼發揮的空間,我也覺得很愧對,我甚至沒問過他自己喜歡怎樣的風格。但是妥協不容易,我只好硬著頭皮自私起來。

這是一種有點病態的刺激感,知道在你的衣服下,有這麼美的東西刺在你的皮膚上。你只要一看,就會發現自己,永遠也不會迷惘。

這,當然不是真的,但是我並沒有要實事求是。





麻煩機車事


在新北市,除非你真的是有能有幸能夠負擔得起交通便利的房子,要四處走動還真的是不大容易。對和我一樣的人來說,機車是非常必要的。只不過,和拉風的摩托不一樣,機車一點也不帥氣,也不叛逆,除了夏天頂著颱風出門狼狽,冬天還要挨寒受凍,而且有錢買名車的人好像大部分腦袋都不是很靈光,跟這些人走同一條路對機車騎士而言還真的是有點危險,至少,對賓士車主來說,他最多就是“糟了,沒有看到那個人。“可是對機車騎士來說,其實他大概早已含冤死在輪下了。(這個例子可能有點太黑暗,不過常常發生。)

一台二手的機車也要花你一萬五。如果你每天上班下班都要其上三十分鐘的路,一個月油錢大概就要花掉八百多。而且不要忘記了,老車的保養很重要,有時也很花錢。舉例來說,我才剛花了九百多塊換了一個市面,說不定是贓車,的電動馬達,沒車的時候搭小黃上班下班一趟就要兩百,還要加上因為車壞掉來不及打卡的全勤一千,哎呀喂。

所以你說,這不是惡性循環嗎?沒有機車不行,有了機車了又要傾家蕩產地維持(可能有點誇張了,可是當下,真的有種錢都花在這塊廢鐵上的感覺),要怎樣才能解脫啊?

我給我的機車取了個名字,不過我可能要先說後面的故事。我那個時候住在花蓮市,那天天氣好到待在室內真的是浪費,所以我騎上機車,往西南方走進山裡。因為花蓮離山離太平洋都很近,有時候,真的會讓人以為就和去公園一樣方便,而忘了他其實還算是荒郊野外。總之,我把當時才剛買的機車停在路邊,用走的走進山裡。天氣真的是很好,大自然的味道也讓我覺得很放鬆,但是就在我覺得冒夠險了的時候,我才發現我迷路了。這聽起來真的有點白癡,但是當下真的有種再也無法見天日的感覺。就在我極度恐慌的時候,我看見她了,經過考驗忠誠的機車,斜斜地才在路邊,穩穩地停著,好像在說:「玩夠了沒?猴死 囝仔,回家了啦。」我差點就要落淚了。我叫我的機車阿罵,因為她老了,什麼都壞了,不過卻可靠而且無條件地愛我。

修車那天,機行說沒有零件,所以我只好把機車留在那,搭小黃上班。我先付了電動馬達的錢,把鑰匙交給師傅,他說會把我的車停在我家旁邊,然後會把我的鑰匙藏在踏墊下,不知道為什麼,聽起來就是有點不妥,所以我請他把鑰匙拿給我房東,我又跑去跟我房東說,再請他拿到的時候,丟到我的信箱裡。那天回家已經過了十二點,半夜搭小黃還要多給二十塊,我拿到鑰匙後,馬上就去試車,有在跑了。我想,這台車還真的有點像個奶奶,當然,不可能完全像奶奶,不過至少也是親戚級的:有了她麻煩死了,很多事又囉哩八說的,不過動了個花錢的手術後,還真的是很慶幸她沒事。

Tuesday, January 1, 2013

清晨三點的可頌

 
今天清晨三點多醒來後,就睡不著了,翻著翻著,橫豎也是浪費生命,就爬起來做早餐了,這麼動功夫,說來慚愧,是近來罕見。

可頌這種東西,第一件事,就是要在某個瞎鬼(是自娛)不小心壓到它之前,趕緊送進冷凍櫃裡,只要你有一把麵包刀,後面就好辦。烤箱要預熱,烤得時候眼睛睜大點,上色了趕快拿出來,能夠把握在黃金時間裡趕快整個內餡也組裝起來,送進嘴巴裡,能夠有如此過癮的第一口,也算是功德一件。

當然,為了要有這麼爽快的一口,時間要先抓好。

番茄片和苜蓿芽是昨天切好、洗好的,蛋加了一點水打好了(有牛奶的話就更好了),把要用到的火腿和起司片拿好,該冰的就趕快拿去冰好。

先用橄欖油熱平底鍋,到鍋子熱了再煎火腿,煎到表面有顏色了就趕快拿起來,火腿是熟的,無須太執著。

再來,要煎歐姆蛋,這是我在Brunner時代學到最大的一招,如果要用同一個平底鍋的話,務必要洗鍋子,至少也要拿個軟的菜瓜布把表面刷一刷,蛋的顏色才會漂亮。至於味道要好的話,別無他法,就是要用奶油煎,沒錯,他的確會是油的,但是,這就像是台客改車一樣,既然要錯,就要錯得對。

看一下東西都準備好了,那就來吧,先把可頌丟進烤箱裡,show time

奶油要小心,容易焦,所以家裡的爐子,我會直接拿剛沖過水的鍋子放上去中火熱,水要乾的時候就可以放奶油了,但是這時我會離鍋,用餘溫融化奶油,而且要記得平底鍋邊邊也要記得過一下,待會兒才會好翻。煎歐姆蛋火可以大一點,蛋液要打過再下鍋,下鍋後迅速讓它均勻佈滿鍋面,感覺比較薄的地方,記得拿鏟子敲個洞,把還沒熟的蛋液滑過去,表面還有一點蛋液沒熟的感覺時就要關火了。折成你想要的樣子,趕快把起司片丟到蛋上面,再把火腿擺上去,讓起司融化。

此時,抬頭一看你的烤箱,你看看,你看看,可頌切面是漂亮的金黃色(其實是咖啡色),光看就可以想像那入口如玻璃紙的聲音,總之,先別茫,趕快美乃滋給它擠上去,擺上苜蓿芽,放上番茄片,再把火腿起司歐姆蛋給它擺上去,再蓋上上蓋,你再看看,你看看,那起司融得剛剛好。別忙了,該冰的先冰,要洗的待會兒再說,先坐下來吃一口。

先警告你,如果是要漂漂亮亮給人看的話,組合時不要去壓它,組合完趕快插支長的竹籤給它一劍穿心,另外,如果你要招待的是公主類型話,還是放棄,外面早餐店買切塊的蘿蔔糕算了,比較方便她殿下用櫻桃小嘴吃,這可頌組合實在不適宜優雅地吃,就是要沾得雙手油油的(所以別忘了要洗手先),才是成功的意思。

Monday, December 31, 2012

誰知道啊?

 
就在我終於覺得或許這是個不錯的主意,畢竟,說要去冒險這麼久了,好像也差不多該實行了。睡夢中,因為一個記不得的夢驚醒,一邊冒冷汗,一邊想,我真的可以嗎?有些人說,出門,是為了要找到回家的路,聽起來好像真有這麼一回事,所以很容易就相信自己也能找到問題的答案。但是,事實是,你一出門,就再也無家可歸了,你當然不可能帶著所有家當遠走高飛,要嘛就是把還值錢的傢具賣掉,要嘛就是要叫清潔隊來收,還要把牆壁都粉刷回它原來一塵不染的白色,就只為了要拿回房子的押金。就在你終於厭倦了旅行,也真的回到了出發的城市,你還是得從頭開始。

有人說,讀萬卷書,不如行萬里路,我真希望我也能同意。十分遺憾,我偏偏是個沒有什麼信心的人。總是有可能會被洗劫一空,橫屍異鄉,誰也不知道你是誰,從此之後,人們只叫你,152號亞洲男屍。
 
不過,比這個還要可怕的,大概就是五十年過後死在原地,有完整的名字,有登記的地址,不過早已世事全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