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拍大頭貼!
二十出頭的時候,和當時所有不務正業的人一樣,我超愛寫網誌,也就是說,我三不五時就會與世宣告一些無關緊要、也沒有人在意的事。現在無名要關了,因此我要把無名的舊文搬到Tumblr.去。
其實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在乎,我也不是很希望別人再來看這些舊東西。或許在某些層面,我擔心如果不處理這些東西的話,世人就再也無從得知我除了根本就是一個神經病之外,也還曾經如此愚蠢和無知。
總而言之,因為我也還不確定是不是會重拾寫部落格的習慣,所以當我申請Tumblr.帳號的時候,也不知道以後會寫什麼東西、到底該取什麼名字,再加上他明明就保證我之後可以回過頭來改所有的東西,所以我就想,啊,管他的,都給他寫了TBD(to be determined,待議)上去,想說之後再來慢慢想。
不過,這網誌名稱似乎是沒有辦法改了(是問句),所以我想,之後若真的又開始寫網誌的話,那就是”待議”了。我知道這很沒有創意,不過又不是故意的,如果真的讓我好好想的話,一定會取一個讓人更尷尬的。(笑)